日常,不时可以在互联网媒体上,看到精神患者推行伤人、砍人等犯罪行为的新闻报道。而对于精神患者犯罪的,该处罚的处罚,该赔偿的要赔偿。那样精神患者犯罪给被害人导致损害的,到底要如何赔偿呢?
精神患者犯罪要如何赔偿
根据刑法规定,被害人因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遭受损害的,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需要犯罪分子赔偿相应的损失。
所以,精神患者犯罪给被害人导致损害的,是需要赔偿被害人相应损失的。
可能有人觉得精神患者不是不犯罪吗?为何还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事实上,精神患者不犯罪与其赔偿被害人损失,是两种完全不同法律关系,不管他是否精神患者,也不管他是否犯罪,只须给被害人遭受损害的,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况且,只有“全疯”的精神患者犯罪,才不构成犯罪,间歇性精神患者在正常时犯罪,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犯罪的,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都是犯罪。
那要如何赔偿呢?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别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合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而精神患者通常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推行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导致损害的,应该由其爸爸妈妈等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假如精神患者有财产的,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成本,不足部分由其监护人适合赔偿,但时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所以,被害人可以需要精神患者的爸爸妈妈等监护人赔偿相应的损失,如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医疗成本、误工成本等有关损失。假如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法,处置精神患者犯罪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