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时,法院在判刑量刑时,都会适合判处较重的刑罚。这样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能否争取从轻处罚呢?事实上,对犯罪嫌疑人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并不矛盾,两者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刑量刑是依据案件实质状况来定的:
犯罪嫌疑人有从重处罚情节的,适合加重刑罚,有从轻处罚情节的,相应从轻处罚,两者并不矛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容易见到犯罪的量刑指导建议》、《刑罚》等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的容易见到情节有:
1、未成年人犯罪的。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2、聋哑人、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有自首、坦白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5、有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6、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宽处罚。
应该注意的是,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可以获得法院从轻处罚的情形,有不少,不限于上述的情形。而且案件不一样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也不同,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状况来具体剖析。
除此之外,如果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最好找个专业刑事辩护死亡律师介入处置,这可以加强轻判的几率。所以,在遇见既有从重处罚情形又有应当减轻处罚的情形,或不了解那些是可以从轻处罚情形的,应该准时咨询专业律师,尽最大可能争取法院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