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是可以出售的,不少人创造专利技术就是为了出售技术来获利,但有的时候,专利技术已经出售出去了,他们仍没付钱,这个时候让与人是不是继续用专利技术,要看实质状况来定。
在实践中,让与人和受叫人签订专利技术出售合同后,让与人就不可以再继续用专利技术:
在双方签订专利技术出售合同后,让与人已经将该专利技术的权利全部出售给了受叫人,其权利归受叫人所有,未经赞同受叫人赞同,让与人不可以再继续用原专利技术,这与受叫人是不是付钱没势必联系。
通常情况下,让与人想要会继续用原专利技术的,不是在出售合同中有约定,就是与受叫人重新签订专利技术推行许可协议,来获得继续用的权利。
同时,专利权出售合同不影响让与人在合同成立前与别人订立专利推行许可协议的效力,且除去出售合同又约定外,原专利推行许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由专利权受叫人承担。
总而言之,让与人在签订技术出售合同后,未经受叫人赞同,是不可以再继续用原专利技术的,不然皆有侵权的法律风险。
当然了,如果受叫人没按时付款,且经催告后,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付款的,让与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并需要赔偿,届时就能继续用原专利技术了。
事实上,大多数的专利技术买卖,都是一手交货一手交钱的交易,在签订出售合同后,一档付款,另一方就出售手中的专利继续,较少会出现未付款的状况。如果在专利技术出售买卖中,觉得自己利益受损的,可以先咨询专业合同律师后,在做计划,最好不要擅自行事,防止发生必要的法律纠纷,导致额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