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和划拨,是国有土地用权获得的渠道,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用权在肯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用户,由土地用户向国家支付土地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划拨是指土地用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交纳补偿、安置等成本后所获得或者免费获得的没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用权。那样什么状况下可以申请国有土地划拨呢?本文就将符合国有土地划拨的形式整理后作如下说明。
什么状况下可以申请国有土地划拨?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用方法获得;但,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法获得: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用方法获得国有土地用权的建设单位,根据国务院规定的规范和方法,缴纳土地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用费和其他成本后,方可用土地。自本法实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都专项用于耕地开发。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根据土地用权出让等有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用权划拔批准文件的规定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作用与功效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赞同,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作用与功效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赞同。
《城市房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土地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用户缴纳补偿、安置等成本后将该幅土地出货其用,或者将土地用权免费出货给土地用户用的行为。根据本法规定以划拨方法获得土地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用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什么状况下能申请国有土地划拨?期望律图我们收拾的内容能帮到大伙,欢迎浏览,谢谢。